西北师范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

发布者:缪银发布时间:2022-10-27浏览次数:8529

为不断提高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水平,确保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@nwnu.edu.cn电子邮箱(以下简称邮箱)是学校的官方邮箱,实行实名制管理。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(以下简称网信办)负责管理。

2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学校官方电子邮箱仅提供给在职教职工、校内各级单位、本科生、研究生(以下简称用户)在有效期内免费使用。

3、需要申请邮箱的用户须在“西北师范大学首页www.nwnu.edu.cn/”-->“登录信息门户”-->“服务大厅”--> “邮件系统”--> “邮箱注册”自助注册。若自助注册不成功的需“西北师范大学首页www.nwnu.edu.cn/”-->“登录信息门户”-->“服务大厅”--> “电子邮箱业务办理申请填写相关表单申请办理。

4、用户应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完整,注册信息发生改变需及时更新。

5、用户应妥善保管邮箱账号,用户邮箱密码应有一定复杂度并定期更换。如因邮箱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个人邮件等资料泄露或丢失,应自行承担责任。用户变更邮箱密码应在网上服务大厅填写相应表单申请办理。

6、网信办负责管理邮箱账号并提供技术支持。用户邮箱使用中如出现账号被盗、发送垃圾邮件等违规操作或6个月内未使用即锁定,超过1年不使用即销户。

7、单位名称变更或撤销、人员离职(校)后邮箱做销户处理。注销流程可在网上服务大厅填写相关表单申请注销,也可由邮件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手工注销,也可由邮件系统按策略自动完成。销户前请备份,因未备份而注销引起的邮件丢失由用户本人负责。

8、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对邮箱使用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。收发邮件不得损害国家、学校和他人的利益,不得通过邮箱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。对于违反者,网信办将及时根据情况暂停、关闭邮箱账户,终止其继续使用的资格,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本办法由西北师范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。